一、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保证饮食工作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学校学生食堂固定资产零租赁、公益性、微利化原则,组织实施学生餐饮工作。
二、负责起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中心年度工作计划、责任目标和学生食堂年度维修改造计划。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堂承包人引进退出办法》《食堂饭菜价格调整办法》《食堂饭菜平抑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四、负责落实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验收、库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五、根据招标结果负责落实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主副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负责资金结算相关平台监督管理,确保餐饮工作有序运行。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稳定饭菜价格。
七、负责中心人员管理、培训、教育和考勤工作。
八、落实治安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
九、督促企业落实餐厅保洁、餐具消毒等工作。加强对食材供货企业、餐饮企业考核管理,健全运行机制。
十、做好中心国有资产登记、使用、维护等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并指导做好医学校区餐饮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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