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01  |  查看次数:[]


一、负责校本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设施的日常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具体负责校本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设施门卫值班、日常卫生保洁和室内设施(不含水、电、暖设施)维修管理工作。

三、协同保卫处做好校本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设施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四、负责校本部住宅楼、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等公有住房调整及职工住宅分户门以外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五、负责对校本部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设施提出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校本部对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勤考核工作,并落实本部门治安安全责任。  

七、负责校本部值周劳动课学生、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及考勤。做好各类考试考场的安排。

八、配合其它科室或根据处内安排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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