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印章证件使用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  查看次数:[]

各科/中心、幼儿园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印章证件使用流程的通知》,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用印、谁经办谁首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因工作需要须提供学校行政用章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根据申请事宜的轻重缓急将报送的材料通过线上或书面方式进行审批。

一、处内审批流程要求如下:

1.各科/中心、幼儿园负责人提出申请,根据申请内容按规定采取线上或书面方式审批。

2.各科/中心、幼儿园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登录OA系统,线上或书面填报“河西学院用印申请表(河西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

3.根据申请材料的需要详细、准确填写《申请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各科/中心、幼儿园安排专人将线上或书面审批后的申请表及材料一并送至院长办公室登记用印或领取材料。

4.《河西学院用印申请表河西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申请》等使用在基建后勤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二、院办审批流程图如下:

1.用印流程:




2.河西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使用流程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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